更新时间:2018-07-18 16:41作者:才子老师
4月1日我参加了区纪委组织的新提拔干部任职前廉政教育活动。收看了专题案例警示教育片、参观了甲申战役纪念馆,受益非浅,感慨良多。李自成被胜利冲昏头脑,不讲政策,生活腐化,只做了42天皇帝,最后终于失败。“土地奶奶”罗亚平、徐国元等人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面前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莫让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下面我结合个人学习情况从三个方面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一、反腐倡廉工作的意义
腐败,一直以来都是社会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党和政府三令五申要严惩腐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甚至立下了“党与腐败水火不容”的决心,加大了对一些大案要案的侦查和相关责任人的惩治力度。我们也看到了近年来反腐工作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一批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反腐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现实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1、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完善它需要有一个长期过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适应新体制要求的具体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在这个历史阶段,反腐倡廉既具备有利条件,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方说,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开发、产权交易等领域腐败现象的治理难度增大;由于股票市场不成熟,有的人通过公款炒股、内幕交易、披露虚假信息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这类案件增多。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曾发生的腐败现象,将来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后不易产生的腐败现象,都可能发生在这个历史阶段。只有深刻认识这个阶段性特征,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会出现力度不断加大但形势依然严峻的现象;才能理解为什么中央反复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反腐倡廉是一个不断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的历史过程。邓小平同志说过,腐败问题“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解决,也不可能靠几个人讲几句话就见效”,反腐败要“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实行价格“双轨制”时出现的“官倒”现象,在进行价格体制改革以后就很少了。九十年代,针对一些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经商办企业滋生的问题,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果断作出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准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仅用一年半时间就把问题解决了。这说明,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一个时期比较突出的腐败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才能从源头上逐步得到遏制。在这个过程中,无所作为不行,急于求成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