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14:49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以民为本,体恤民情。
民本思想是我国古代先贤提出的治国理念,历史源远流长,自从西周初期周公提出“以德配天”,“敬天保民”以来,“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观念将国家的命运与民心向背联系起来。儒家先哲提炼和升华了这种民本思想,提出了“仁政”、“王道”学说。包拯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和熏陶,他认为“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如果“大本不固,则国家从何而安哉”!因此,他主张“薄赋敛、宽力役、救灾患”,大缓吾民以安天下”。从这一理念出发,包拯经常深入民间,体察百姓疾苦,为民请命,并极力主张节省国家费用,要求减冗吏,减冗兵,减修建,省奢侈。包拯还将这一理念体现在立法上,并落实在其司法、执法的实践中。他认为立法应当贯彻“公私利济”,“于国有利、于民无害”的原则,并以此来修改旧法,制定新法。他上奏朝廷,要求减轻灾害地区与贫困地区的田赋,对重灾区要罢除一切无名科率,减免百姓对官府的积欠,并开仓济贫等。
(二)清正廉洁,不徇私情。包拯在初入仕途时,就写下一首“明志诗”,诗曰: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
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这也是包拯流转下来的唯一一首诗,可谓吉光片羽,却成为包拯一生为官做人的光辉写照。这首诗是写在包拯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郡守府第的墙壁上的,据《宋史》记载,端州因出产“端砚”而闻名天下,常要向宫中进贡。包拯就任以前的郡守,都借此机会额外索取,以赠权贵,数量有时超过进贡的数十倍。包拯到任后,便命工匠严格按进贡数制作,自己不持一砚归。包拯死后,宋仁宗亲自到包拯家中参加祭奠,看到包拯“居家俭约,衣服器用饭食,虽贵,如初宦时”,更是感慨不已。当时朝廷对他的评价是“识清气劲,直而不挠,凛乎有岁寒之操”。吴奎在包拯《墓志铭》中称其“峻节高志,凌乎青云。人或曲随,我直其为。人或善容,我抗其辞。白始及终,言行必一。”北宋名臣欧阳修尽管与他政见有所不合,但对他的品格操行依然敬服赞佩,称其“清节美行,著自贫贱;谠言正论,闻于朝廷”。
包拯不光对自己严格要求,对家人、亲属要求也是非常严厉的,他在晚年时立家规:“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家风》中就说到:“龙图懿范九州颂,孝肃家风万世传。”而对于自己亲属作奸犯科的,包拯也绝不轻饶。包拯是庐州人,他在任庐州知府时,包氏家族的一些亲朋故旧以为可以仗势为所欲为,结果被包拯不留情面地申饬一番。包拯的堂舅犯了法,他亲自审讯,重重地处罚了堂舅。京剧有一出传统戏《铡包勉》,就是依据包拯处罚亲友的史实所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