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6:59作者:李天扬老师
千年包公观后感1000字
包拯,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戏曲里,说包拯从小受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这不符合历史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少年时代,深受父母宠爱和教养。)
包拯长大后,也极为孝顺父母。与包拯同时代的欧阳修,曾经弹劾包拯“素少学问”。这里的“学问”,主要不是指读书和文化水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欧阳修其实不是贬低包拯,而是认为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应该给他以更合适、恰当的官职。包拯的青少年时代,也曾刻苦读书,所以在他二十九岁时,终于考中了进士甲科。按照宋朝规定,考取进士之后,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县(今江西永修)任职。但包拯认为父母亲年事已高,应该尽孝奉养双亲,因而请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但是,父母亲希望儿子在自己身边,包拯便决定辞职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双亲去世,包拯守丧期满,仍不想离开故土。当时,这种封建孝道,受到家乡人的称道。近年,安徽合肥发现了一块包拯为父亲包令仪立的神道碑。碑上阴刻篆书“宋故赠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贵文物,又是他力尽孝道的见证。
由于家乡父老的劝告,包拯才离开家乡,离开父母灵地,到天长县(今安徽天长)任知县。这时,包拯已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又出知端州(今广东肇庆)。端州出产一种有名的砚台,叫端砚。端砚每年要向朝廷进贡。由于当地官吏和豪绅等层层加码克扣,端砚的产量虽多,却变成了百姓的沉重负担。包拯下令豪强官吏,不得贪污,只能按规定数量,向朝廷进贡。而他自己,直到离开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砚。
或许由于包拯这种铁面无私的性格,被大臣们赏识,所以朝廷于庆历三年(1043年)将包拯调到首都开封。这是自从进京考试之后,包拯第二次来到京城。包拯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当时,监察御史虽然没有多大实权,但对包拯来讲,却十分重要。这是因为,从此包拯可以直接参与朝政,并且可以对于朝廷各个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实际上,包拯在任监察御史期间,确实对北宋的内政外交,提出过许多批评和改进办法,并且还曾出使契丹(辽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庆历六年(1046年)夏,包拯调任为三司户部判官。当时的三司是中央财政机构,户部掌管全国户口、两税等,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后担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转运使负责一路(相当于省)的财政、监察等行政事务。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视体察民情,要求朝廷让百姓休养生息而安居乐业.两年之后,包拯被召回开封,提升为户部副使。在此期间,他曾前往河北解决军粮问题,又曾到陕西解决运城(今属山西)盐业问题。在河北,他奏请用作养马的田地,还给地方和农民。在运城,他改革盐税法令,以便利于商贩经营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