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16:20作者:王新老师
四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腐败分子的下场说明了: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无论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用心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不仅仅要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我,更要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我,不断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修养,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清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第二篇
1月20日上午,全市领导干部在宾馆礼堂群众观看警示教育片,片子中的段义和、韩桂芬、马德等高级领导干部由人民的公仆,一下子蜕变成了人民的罪人,看后令人震撼,发人深省。看看他们的成长经历,无不是从小家境贫寒,吃尽苦头,是党和人民把他们培养成大学生,党的高级干部。本来他们就应好好工作,将精力和智慧奉献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的事业,但却恰恰相反,他们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半路上调了队,落得个可耻可悲的下场。纵观他们的犯罪经历,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世界观改造不彻底。他们都身居高位,握有重权,替别人说话办事只是张口之劳,得到的却是优厚的回报,钱花不了,东西用不完。他们都成了一些不法之徒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袭击目标,而且一旦击中便稀里哗啦不可收拾。为什么能这样?按他们自我的说法就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没有改造好,平时很少领悟,即便学了也是应付公事,根本没有装进脑子里去。久而久之,便犯了迷糊,再也脑子不清醒了,以至于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根本不按照党说的去做了,不去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了。
二、没有了党和人民的监督。他们个个高高在上,为所欲为,根本不好别人的监督,甚至把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我的不信任,拒绝监督。他们替别人办事就得收钱,收东西。第一次都说是很害怕,但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习以为常了。他们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做得很跷。他们在一个部门负责,把这个部门当成自我的私有财产,愿意怎样干就怎样干,能够卖官鬻爵,能够为亲朋好友无原则的办事,能够对着下级大呼小叫,当奴才来用。他们认为他们就是老大,谁也管不了。因此,别人想监督也被他们的淫威给吓住了。
三、他们心存侥幸。片子中的这些人做梦也想不到会有东窗事发那一天,此刻后悔也来不及了。铁窗内的痛哭流涕,声声忏悔,说什么都晚了。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正如陈毅写的一首诗“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法网恢恢难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