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0 16:29作者:王华老师
【篇2】
时间如流水,转眼间又是崭新的一年。20xx年,区林政管理稽查站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及工作实际需要,重新整合了工作队伍和岗位安排。一年来,我站在林业局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群众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同时加强规范林业礼貌执法,为我区构成爱护森林、崇尚生态礼貌的良好氛围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所做工作总结如下:
1、全力以赴做好群众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群众林权制度改革是今年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区按照试点先行,梯级铺开的原则,于4月18日全面铺开。从5月初开始,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我站全体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全力参与群众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6月底完成全区16.9万亩生态公益林确权划界工作。
目前林改确权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全区涉及林权改革村297个,已完成260个村,占林改行政村的87.5%;全区群众林地44.4万亩,已确权面积41.3万亩,占总面积的93%,确权总宗数6661宗,完成林权证办理发证面积15.6万亩;在确权面积中:分山到户面积4.02万亩,占9.7%;均股均利面积4.66万亩,占11.3%;群众统一经营面积18.68万亩,占45.2%;流转面积6.28万亩,占15.2%;基中形式面积7.66万亩,占18.60%。
2、严格临时占用林地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林业局内部分工,我站负责监督采石场等临时占用林地管理,在工作中将采石场临时占用林地工作作为重点进行规范。并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各项材料,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根据我区的特殊状况,我们将临时占用林地时效定为一年。由于我区的采石企业大部分都处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办证要报省里审批,且省局对破坏环境较严重的采石企业的手续办理实行控制等原因,导致目前我区采石企业临时占地的手续难以办理。
3、加强木材流通市场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为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遵照《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木材收购、销售、运输、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一是对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申请人,严格实行资格审核。经现场调查核实,报林业行政审批科审批。二是对贴合条件的木材经营(加工)户进行事后监督,使其行为在森林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目前,全区共有木材经营户23家,加工户4家,其生产、经营加工行为都在我们的监管之中,尚未发生违法经营(加工)现象;并对违法运输木材、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查处,全年共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0起,其中违法运输10起,违法占用林地10起,无行政败诉案件和错案发生,处罚标准、处理结果公示率达98%以上,切实保护了我区的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