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8 14:47作者:王华老师
三是规范从政行为,落实职责追究。完善红原县落实《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职责制;细化公务用车、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着力规范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监督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行为。完善《红原县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职责追究办法》,细化案件查办、信访、纠风、预防腐败、案件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职责追究办法,着力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体系。
四是完善“四公开”,确保权力阳光透明。按照主动、及时、定期、依法的要求对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工作开展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有线电视、广播、会议、公示、公开栏等途径,透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便民卡等群众易于知晓、乐于理解、便于监督的方式,加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落实状况的公开;切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按照全州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执法基础数据梳理工作,做好执法事项的公开公示。集中梳理37个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等方面,共计3568项行政权力事项,依法界定执法权限,建立健全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职责落实的执法流程;用心推进红原县门户网站建设,透过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政务、党务信息,截止目前,已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约1300余条。主要公布了重大工程建设、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府事项、法规条文等;狠抓制度建设。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薄弱处入手,认真分析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逐步构成长效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党
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的常规性检查,县政府办、纪委、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实地检查公开状况,及时指出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限时整改,对不重视“公开”工作的乡镇和部门,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职责。全县115个单位进行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同时,对资金的管理、运行状况以月、季形式及时公开。其中:县级部门58个、乡镇11个、行政村33个、社区3个、学校4个、科研院所1个、其他5个。
4.推进监督工作,促进权力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