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8 14:47作者:三水老师
三、存在的不足:
1、教育学习缺乏系统性、主动性,没有从教育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
2、工作方法简单,安于表面,缺乏创新精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纪检工作总结(四):
20XX年,**县纪委、县监察局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州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严治党、执纪为民”,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全面构建繁荣和谐新红原带给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2017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一)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状况
X年内,透过完善体制、明确分工、强化教育、着力监督、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在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荣获综合指数排行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落实
1.完善领导体制,明确职责分工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和“一岗双责”的政治职责,突出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切实做到工作职责分工安排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首次推行纪委党风室干部全程列席县委常委会。截止目前,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13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1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同时,研究制发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时调整充实了职责制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负总责,县委、县政府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职责落实机制,严格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职责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四个亲自”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工作职责,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确保了反腐倡廉职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