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17:37作者:才子老师
(九)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法治城市”、“法治乡镇”、“诚信法治企业”、“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评选工作。
总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公民的法律素质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一是因受城乡差异、部门和行业差异的影响,我市城乡、部门和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一些农村偏远地方和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仍是难点。二是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单位的领导只注重抓经济和部门硬指标工作任务,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重视和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由于我市财政困难,上级有关法治宣传经费政策难以完全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四是人员配备不完善,市依法治市办和法制宣传股合署办公,事多人少,很多工作无法落到实处。“七五”期间,我们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大局,继续按照中央、省、娄底市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筹安排,勤奋务实、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大力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