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17:32作者:才子老师
3、认真搞好街头法制宣传活动。区法建办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切实开展街头法制宣传,宣传了《环境保护法》、《水法》、《土地法》、《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劳动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与区综治办、宣传部、公安分局四家联合发文,5月在全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月活动。今年区级各部门还参加了市、区两级法建办组织的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科技宣传周”、“税法宣传日”等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区法建办共上街宣传22次,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特别是9月19日在和平路开展的“质量月”街头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与群众形成了互动,达到了宣传教育的效果和目的,受到副市长郭云放同志的充分肯定。
4、认真组织开展“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及时向全区制发了《关于认真开展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资雁法建办[XX]19号)进行安排部署,12月4日,市、区共有150多个单位在城区和平路举行了声势浩大的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1000余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XX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各乡镇也充分利用逢场天、会议、下乡等有利时机,开展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共计散发宣传资料90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XX余人次。
5、开展了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等“法律五进”活动。认真开展好“法律五进”活动,使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一是开展了送法到社区、到校园。3月、5月分别到雁中社区、雁南社区、雁江一中,宣传了《公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老年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宣讲、咨询、有奖竟答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吸引了广大群众、师生的热情参与, 共接受现场咨询155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该项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师生学法积极性,提高了他们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开展了送法进乡村。6月到临江镇红碑村宣传了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维权等常用的法律知识,为老百姓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并送去了法律书籍100套、法律知识挂图5套和500元捐款支持农业生产,同时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接受现场群众咨询62人次,散发宣传资料400余份,受到了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三是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开展送法进单位、进企业活动,积极为单位、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