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17:32作者:李一老师
三、突出重点,强化“xx”普法教育培训和宣传
一是结合民政工作,大力开展了《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民办非企业登记条例》、《社团管理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定》、《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和《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有针对性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度;二是开辟法律宣传专栏,各科室和各窗口单位都将自身职能法律、法规上墙公布,方便群众了解民政法律法规和民政执法依据。三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乡镇民政干部进行了系统的民政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通过学习,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四是全体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理论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了《宪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与工作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随时运用法律知识管理经济,管理民政事务,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实现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五是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周五学习制度,民政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公务员业务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加强了对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六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内容,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实效性。主要在广场和繁华地段举行宣传咨询活动,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图片和群众大接访解答涉及民政法律法规等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墙报和宣传栏作用,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对强化全市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普法 “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把民政与群众习习相关的《城市低保条例》、《婚姻法》、《优待抚恤条例》)等法律法规送进村社和社区。为了加强国家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积极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了市上组织的《公务员法》培训。
近年来,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了市上举办 “xx”普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培训班,较系统地学习 “xx”普法相关知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学习,补充更新了知识结构,拓宽了工作视野,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