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9 13:54作者:王新老师
(五)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情况
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共承担4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4项改革任务均已完成。
(1)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建立适应司法办案需要的办案组织形式,建立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司法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官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已完成)。(1)市人民法院入额使用47名法官均按照比例配备了审判辅助人员,并全部编入刑事、民事、行政、立案审判团队;对入额的院长、副院长、其他审委会委员每年承办案件数量进行硬性规定;全面落实裁判文书签署制度,让院、庭长主要精力放在办理具体案件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方面;相继成立了民商事案件专业法官会议、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和行政专业法官会议;健全分案机制,在分案系统合理设定每位法官的办案任务,做到均衡分案;完善监督管理,市法院逐步完善审判监督和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推进审判管理科学有序,审判监督到位有力。同时,永城法院印发了《永城市人民法院监督管理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试行)的通知》,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各类人员职责;内设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及省以下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2)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检察官入额标准和程序,院领导干部、检察官均按照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产生;以现代科技和创新方法破解难题,实现案件网上分流,网上阅签;开展检察官员额制等级套改。(3)市公安局建立执法责任终身制,制定出台《永城市公安局执法责任终身制》;建立执法质量绩效考评机制,制定了执法质量绩效考评方案,执法质量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制定了《永城市公安局案件办案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和《永城市公安局案件审核六不审制度》,落实五级审核把关制。(4)市司法局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按照《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和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在全市29个乡镇成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在乡镇、工会、妇联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法院立案庭、市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业优势;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完善司法鉴定与审判、检察、侦查工作衔接协调机制、完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管理制度、健全鉴定人负责制和违法违规鉴定责任追究制、落实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审判中的保障作用;建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与衔接配合,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信息动态掌控,实现“无缝对接”,使刑罚执行的法律性、严肃性和准确性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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