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9 13:54作者:王华老师
(49)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推进)。6月,印发了《永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8月,永城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后,永城市29个乡镇分别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乡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目前,已对全市河道进行摸底排查,掌握河湖具体情况,为建立一河一档、编制好一河一策打好基础;现已全面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河长的河长体系,并按照市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了市、乡、村三级河长的公示。我市除按省里规定在流域3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推行河长制外,还把河长制延伸到境内全部河流和湖泊管理之中。目前,全市设市级河长37个,乡级河长233个,村级河长582个。
12、试点事项
(50)促进面粉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通过实施“15152”工程,制定了《永城市强筋富硒小麦补贴发放工资方案》,推广优质小麦,提高小麦质量;落实订单农业,支持五大面粉集团与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户签订收购合同;市财政部门积极整合各类资金,通过永财投资管理公司与中原银行合作,设立了永城市产业发展基金,用于促进面粉食品企业健康发展;增强面粉食品企业竞争力,协助河南华星粉业股份有限公司富硒食品绿色设计平台与绿色制造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成功申报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51)完成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已完成)。已圆满完成商务综合执法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市任务,通过改革,整合了监管职责,实现了“批”“管”分离;梳理了执法依据,理清了职责权限;建立了常态监管机,规范了体制运行;加大了基层倾斜力度,实现了重心下移,并搭建信息平台,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13、需加强的事项
(52)设立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持续推进)。目前,我市为加快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于2017年2月成立永城市豫资百城提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业务平台承接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业务,已经落实专项棚户区安置贷款资金4亿元。
(53)公务用车改革(已完成)。我市制定了《永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参加改革机构、参改人员和参改车辆范围,明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范围。建成了公务用车公车服务平台,规范了车辆使用程序,并严格车辆使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