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6 17:09作者:三水老师
2、发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积极开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法律、说明危害,努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同时,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西充司法”微信公众号、“西充司法”微信群等媒体,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截至目前,县司法局共开展“扫黑除恶”宣传33次,悬挂标语7幅,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3、发挥调解资源,排查矛盾纠纷。矛盾纠纷、利益空间是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基层调解工作掌握第一手矛盾纠纷资料,组织全县68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排查走访,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组织排查纠纷200余次,预防纠纷80人次。
4、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安全隐患。对全县238名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要求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务必做到:一要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增强服刑意识,服从司法所管理,按时进行日、周、月报告,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二要严格遵守请销假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辖区;三要明确在矫服刑意识,珍惜机会,时刻警醒,争取早日融入社会;四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及时向局社矫股提供涉案线索、深挖余罪,争取立功表现;五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黑恶势力活动,遇到不法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公安机关依法解决,并将情况上报司法局;六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酒后驾车;七无重大特殊事项不准请假外出;八定位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严禁出现人机分离情况。
5、优化法律服务,畅通维权渠道。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县20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的管理,让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利民,让更多的群众的诉求及时得到帮助和解决。开展“法律援助入户”行动,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便民卡,解答群众法援问题的咨询,切实将法律援助送到老百姓家门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加强律师执业监督,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道德素质,引导顾问律师积极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法律工作者依法履行代理、辩护职能,为各类当事人提供公平、合法的诉求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