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16:03作者:王新老师
建章立制,确保措施到位。建立线索排查、双向移送反馈、复杂案件会商等八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和责任目标,让制度成为推动专项斗争开展的“硬约束”。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管理台账,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确保专项斗争有序推进。建立与公安、检察机关、纪委监委协同办理机制。发现“保护伞”及相关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办理;对案情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审理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提前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形成横向互动、纵向互补的专项工作体系。
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在法院门口、诉讼服务中心及各派出法庭张贴宣传海报;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官方网站推送相关信息,向社会各界宣传涉黑犯罪行为及举报电话、举报地址,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线索。
依法审判,打击涉黑涉恶案件。将专项斗争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案件都办成“铁案”。
司法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3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xx县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县扫黑办工作部署,从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法治宣传、深化人民调解、加强特殊人群特别是“四涉”人员排查管控等五个方面系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根据上级扫黑办工作指示,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工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直接责任人。设立扫黑办,由专人负责扫黑办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调研、工作部署、排查管控台账、“涉黑涉恶”线索提供、舆情处理、整治措施、总结汇报、制定创新性政策意见等工作机制,对“扫黑除恶”工作系统性推进。
三、大力法治宣传。通过加大法治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扫黑除恶”工作氛围。司法局联合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共同出动宣传车,在城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各街道、乡镇定期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
四、深化人民调解。深入细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针对重点地区、特殊人群、不稳定因素、易民转刑矛盾深入细致排查,及时化解,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汇报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