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17:36作者:三水老师
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㈠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我市取消实施行政许可事项9项。完善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对所有申请办理、核准、备案相关手续的投资项目,均由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受理,即时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全国唯一身份标识。
㈡全面清理调整许可证。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转变收费管理工作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6〕146号)精神,清理调整许可证1项,统一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2016年开展了注销《收费许可证》工作,共注销收费许可证103个、副本123个;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收费1项,自2017年4月1日起减免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预计减免金额6万元。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收费单位严格按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事项的公示工作,将收费信息“二维码张贴在收费窗口或平台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㈢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目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74项。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42.15万,办结近42.12万件,实际节省工作日53802个工作日,办结率100%,日均办件量达到1500件,解答电话咨询2.1万余条,群众满意度达99%。
㈣坚决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一是加强价格举报查处力度,通过“12358”“12345”接受群众举报、咨询热线共170余件,涉及停车收费、商业物业收费、欠暖气费缴滞纳金、物业收费等,办结率100%。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全年累计出动检查人数170余人次,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对全市化肥批发和零售企业、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停车场等明码标价和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进行检查,防止各种价格欺诈行为。
㈤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下发《博乐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博市政办发电〔2017〕18号),全市31个单位共梳理出随机抽查事项247项,执法检查人员443人,“一单两库”及抽查结果在博乐市政府网进行集中公开,定期对执法情况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