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1 09:13作者:李天扬老师
3、大力提高市民素质。继续深入开展“提高市民素质、塑造城市精神”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十大系列活动”。以市民(村民)校园为阵地,强化教育功能,在学生、青年、外来务工人员、妇女、居民等各类对象中广泛开展健康活泼的各项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外出温州人中,广泛开展“爱家乡、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树立在外温州人诚信经商、礼貌生活的良好形象。以建立“学习型社会”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同时,继续组织开展建立学习型组织(家庭)评选活动,透过宣传表彰典型,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状况汇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委宣传部门的管理指导和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理论武装、新闻舆论、党员教育、社会宣传、对外宣传、文化建设、文化体制改革以及群众性精神礼貌建立等工作的领导,始终掌握对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对宣传业务的终审权、对宣传文化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和对新闻媒体等国有文化资产的控制权。各县(市、区)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个性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市里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包哲东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曹国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完善管理体制。各级党委要抓紧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行政管理、行业自我约束、主体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构建以主管部门为主体,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管理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对所辖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负起管理职责。宣传文化系统、信息产业、工商管理、教育、海关、民政以及高校、社科研究机构、党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分口把关,各负其责。对于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实行职责追究制,哪个地方和部门单位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地方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职责。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信息汇集和分析机制,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和信息协调制度,及时向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界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状况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包括奖优惩劣、新闻阅评、新闻例会、理论例会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