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13:51作者:王新老师
抓好责任落实
确保权责统一
为确保“双随机”落实到位,十堰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十堰市局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整个抽查工作,该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通过对执法人员在抽查时具体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列出清单,把执法权力关进“铁笼子”,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每一轮抽查工作开始前,十堰市局均针对检查要点、检查程序、检查纪律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同时,与媒体沟通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务求“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据悉,十堰市局将继续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欧阳辉)
短评:用“双随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食品药品监管实行属地管理,便于施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带来一些影响监管工作的因素:工作容易一级推一级,最后全部任务都压在基层,导致基层因人力、物力不足而“顾此失彼”;更有甚者,出于地方经济利益的考虑,地方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如何破解这些监管中面临的难题?十堰市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全市药品零售行业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方法,无疑是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有益的尝试。
首先,“双随机”抽查打破了因过去属地监管所致的执法人员相对固定的模式,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的监管关系仅发生在此次抽查工作中,有效防止了“任性”检查情况的发生;由于“双随机”抽查因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间较少发生“交集”,较好回避了属地监管人员因熟悉辖区市场主体而进行“人情监管”的问题;同时,执行“双随机”抽查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的地方、单位,客观上起到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检查环境,较好地防范了“说情风”以及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