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7:29作者:才子老师
(二)全面加快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以胶州湾保护和省控重点河流达标为重点,加快推进李村河、墨水河等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加强大沽河流域生态保护,全市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全面铺开,各项重点治污工程加速推进。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省控重点河流达标工作现场会,市政府与相关区市签订了责任书。印发实施了胶州湾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年度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从治污截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监管、农村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等方面全面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制定出台了《青岛市水环境目标责任及生态补偿考核办法》,17个区市级领导、96个乡镇、街道及区市部门负责人担任40条河流223个河段的河长和河段长,将27条重点河流39个监控断面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综合运用约谈、挂牌督办、流域限批、社会公开等手段,促进地方政府充分履行治污职责。上半年,全市整治污水直排口84处;建设排污管网35公里;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7个,其中,楼山河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试运行。李村河流域污水收集能力大幅度提升,墨水河流域消除了污水直排溢流问题,大沽河、墨水河、嵯阳河、泽河等省控重点河流水质改善,6月份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值较去年底分别下降14.8%和53.5%;李村河、风河、云溪河等过城河污染程度进一步减轻,二季度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同比分别降低6.3%、14.1%。开展崂山水库周边农家宴环境专项治理,加强大沽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市重点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了100%。
(三)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围绕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省、市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毫不松懈的抓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制定实施年度减排工作计划,确定脱硫设施升级改造、烟气脱硝、淘汰落后产能、污水处理和畜禽污染治理5大重点减排领域,筛选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77个。综合运用督查督办、定期通报、以奖代补等措施,促进减排项目建设运行。全面完成了环保部和省厅对我市减排核查迎检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已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的115%、107%、119%和146%,污染减排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四)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积极贯彻新《环保法》,深化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丰富执法方式和执法手段,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深入实施三级“网格化”监管模式,牵头与东营等6市环保局建立区域执法联动机制,打造“全覆盖”的环境执法网络。坚持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联合检查、交叉检查、跨界联合执法,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环境保护大检查、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执法大会战”、“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多项专项执法行动,上半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61起,处罚金额2714.73万元。积极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强制执法权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12起,限制生产、停产整治2起,移送公安部门6起,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继续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加快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扩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范围,组织企业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完善了多维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环境安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