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11:43作者:李一老师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促进廉洁自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
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措施和规定,加强公用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定期公开“三公”经费,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品购置使用、差旅费报销等管理。上级机关检查指导工作,一般在本单位职工灶上安排工作餐,不超标准接待。局机关民警下基层一律在派出所灶上就餐,并按规定支付餐费;三是同时结合公安审计工作,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审计工作,在公安机关内部形成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提升了经费使用效率;四是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超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全部予以腾退。据统计,局机关共清退超标办公用房8间302平方米,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用于公安办案中心建设。
(二)加强公务用车、民警私家车使用管理。
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紧急通知》,要求全体民警切实提高对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警钟长鸣。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公务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现象或事件的发生。针对民警、协警私家车逐渐增多的现象,我局将民警、协警私家车使用情况纳入单位队伍管理范围,加强对民警、协警驾驶私家车的管理监督,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常识和有关制度规定,加强民警八小时工作日之外驾驶私家车辆的管理,教育民警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禁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严禁开“特权车”、“霸王车”。
(三)认真开展“会所中的歪风”整治工作。
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公安机关所有公安民警就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向党组织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端正了全体民警的党风政风意识,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严肃警风警纪,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