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11:42作者:王华老师
教育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XX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和教育工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立足优化教育环境,转变职能,凝神聚力,圆满完成了年内工作目标。
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强力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XX年,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育纪工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力协助教育工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各项活动为平台,以坚定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强力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持续强力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项举措。3月,转发市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4月,转发《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五一”前后执纪监督的通知》;9月,转发了《关于“十一”假日期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的通知》。11月,将市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通知》落实到每位机关党员干部,监督领导干部签订承诺书并报市纪委备案。7月份在市委党校举办的教育工委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培训班上,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二)始终强力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为确保中央、省、市反对“四风”有关文件在教育系统同步落实,制定了《沧州市教育局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行动,全市教育干部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我检查,认真剖析和整改,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果促进教育干部的作风转变。一年来,教育纪工委监察室多次对机关和学校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出勤情况、工作日饮酒和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对学校领导干部遵守“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暗访,通过监督检查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
(三)全程督导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在教育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纪工委监察室承担着教育系统实践活动的督导任务。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推进、督导检查、情况汇总、落实部署事项以及与市纪委督导组的协调联系和沟通接洽等日常工作。教育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建立了14个活动督导组,负责对22所学校进行督导,全程参加并指导市直学校各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先后完成了市直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推进、督导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改等工作,并对民主生活会严格把关,监督指导市直学校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