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17:00作者:王华老师
四、发动群众,扩大宣传。
我区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全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行动。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通过拉横幅、发宣传单等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揭露非法集资活动的手法,及时报道打击整治行动,为我区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开展壮大了声势,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五、量化考核,加强督导。
我区注重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总结会议,多次组织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就各部门专项行动的开展、案件线索的摸排等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极大的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篇三】2016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20XX年,我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建设宁波金融生态示范区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平稳发展。
一、20XX年发案情况
据统计,20XX年全市共立案侦查非法集资案件36件,涉案金额约6.87亿元。20XX年我市未发生严重影响经济秩序的非法集资案件,也未发生被省、市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的非法集资类严重金融违法事件。
(一)群众对非法集警惕意识增强,举报案件增多。通过群众举报方式受理的案件达17件,占案件总数的47.2%,较20XX年同比增加3件,说明群众警惕意识增强,我市的处非宣传教育活动起到了积极成效。
(二)非法集资受P2P网贷影响,涉案人数不断上升。20XX年度非法集资涉案群众总数为3320人,与20XX年的646人增加了2600多人,主要是宁波以赛亚网络技术服务科技公司、宁波京浙盛投资有限公司等2家P2P网贷合计涉案人数高达1200人,受害群众受网贷影响范围日益扩大。
(三)立案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集资形式多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笔数31起、金额6.19亿元,占全部涉案笔数86.1%、金额90.1%,笔数及金额较20XX大幅增加。同时集资方式以借款、P2P吸存形式为主,其中借款形式的案件有16起,占44.4%;以P2P形式的有4起,占11.1%,其余还有民间借贷、入会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