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6:55作者:李一老师
人事部门在部门人员变动时,要书面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配发与收交工作,在收到资产回收确认单后,方可办理人员变动相关后续手续。
各级工商局业务处(室、科、股)、所、站、队等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负有全面责任,保证本部门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落实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资产兼职人员变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清点账、卡、物,签署交接文书。
4.要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协作。各级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按照工作流程,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手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一是规范配置管理。业务部门需增加配置资产时,应提出申请,说明增配原因、本部门的现有人数和现有相关资产配置情况等,办公室根据部门申请、现有资产配置数、资产配置年限和标准等情况,提出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意见,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局领导审定。二是规范购置管理。购置资产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经办人将固定资产验收单及发票、合同等相关单据,交由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通过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填制录入和打印固定资产出入库单、卡片、条形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办公室或采购经办部门资产采购经办人员持发票、合同、固定资产卡片或入库单,到财务装备部门办理经费结算报销,财务装备部门必须依据办公室出具的固定资产卡片或入库单,方可办理结算报销及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三是规范调入管理。上级配发或其他单位调入资产,归口由办公室统一接收验收,通过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填制录入和打印固定资产入库单、卡片、条形码,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领取签字确认,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持调拨单、固定资产卡片和入库单到财务装备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四是规范处置及报废管理。当固定资产需处置时,要严格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闽财资〔2011〕)中,规定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使用年限控制报废标准,并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国家保密局、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密信息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保〔2010〕37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办理处置手续。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申请,经审核并按审批权限上报批准同意后处置,其处置收入应及时交财务装备部门作资金收入账务处理,办公室和财务装备部门根据处置批准手续同时做好减少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五是规范损失管理。当固定资产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失时,应由责任人写明情况,取得必要的证明材料后,由各级工商局提出处理意见(须明确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并参照报废处置程序办理。六是规范下发(调出)管理。下发或调出资产,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下发分配方案或调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统一归口由办公室发放实物资产,财务装备部门开具固定资产调拨单,办公室和财务装备部门根据调拨批准手续同时做好减少固定资产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