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16:57作者:才子老师
一、加强责任意识,做到“三个落实”
组织师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通过学习一系列安全文件,大家认识到“责任重于泰山”,认真做好“三个落实”:
1、组织落实:在学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安全文明班级”创建工作小组,以辅导员为组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组长,班委为组员,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驾驭和控制校园治安局势能力。
2、制度落实:在原有安全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制度,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紧急情况疏散预案》、《班级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安全检查要求及评分标准》、《校园治安管理及处罚条例》等制度,在此基础上与各班级签定安全责任状,做到层层落实。
3、措施落实: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学生会干部每天下晚自习后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技校管理部领导和辅导员每日轮流值班。安全教育经常化,利用班会进行安全教育,并于3月14日下午在本院学术报告厅为我院师生放映:《深渊邪教的本质》、《不要沉迷网络游戏》、《交通安全启示录》、《歼十出击》。影片围绕开展防火防盗、交通、人身、食品、财产、网络信息安全,防传销、反邪教等方面的系列宣传,各班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团队活动,做到了安全教育经常化。
二、积极预防,加强领导,明确综合治理思路
综合治理的重点是调查处理矛盾纠纷,体现综合治理工作的主动性,预事于前,制敌于先,避免工作被动,防止产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恶性循环现象。
1、结合学院保卫处防火预案制定了加强安全用电细则,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加强用电检查力度,预防用电安全隐患。
2、定期召开辅导员会议,随时准确地掌握治安动态和现状,及时了解学生的情绪和思想倾向,并建立健全跟踪记载档案制度,发现不安定因素能及时处理。
3、组织领导到位,将社会综合治理制度纳入考核班级及辅导员的重要指标体系。坚决排除一切不安定因素,将各种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班级,解决在萌芽状态。
4、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从源头上抓起,坚决杜绝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政治案件。对年度中的敏感期、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维护稳定工作能及早部署、加强预防,通过形势多样的深入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参与任何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