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1:47作者:王华老师
(五)层层分解扶贫脱贫任务,把“扶贫责任”担起来。对照2020年“基本消除贫困,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目标,把扶贫开发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层层签订军令状,级级压实分解目标责任,倒排工期,倒逼进度,精准发力抓落实,不脱贫、不脱钩,切实把扶贫主体责任担起来。
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总结(3)
2015年上半年,我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省、市扶贫和移民办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减少贫困、缩小差距、增加收入、构建和谐”为目标,大胆创新,乘势而上,扶贫开发工作有序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简要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争资争项工作成绩显著。截止6月份,争取扶贫和移民资金累计达2940.77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资金520万元、水库移民资金1207.335万元(其中直补资金292.335万元、水库移民专项补助经费23万元)、雨露计划14万元、产业扶持资金844.94万元、移民搬迁331.5万元,为我县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贫困群众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建档立卡工作全面完成。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全面完成了全县6842户14967人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下一步开展扶贫到户工作奠定了基础。并已经逐步完成了上级下达2434人的贫困人口脱贫指标。
(三)移民搬迁工作进展顺利。赋春镇赋春村、中云镇中云镇、紫阳阳镇西坑村、溪头乡城口王村164户663人的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已启动。
(四)项目推进工作有条不紊。一是加快推进了项目实施进度。截止目前,已竣工验收项目90余个,资金报账额达1200多万元。二是积极协调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加大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移民后扶项目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做好项目前期的规划、论证和申报工作。
(五)“十三五”贫困村选定上报。根据《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选定“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的方案》(赣开发〔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XX县“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选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婺开发〔2015〕1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镇(乡、街道)票决推荐、公示评议,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综合评审,确定了王家墩、上梅洲村等26个“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