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4 14:09作者:三水老师
3、密切配合,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主动联合城管、工商、文化等部门,全部清除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零售摊点和“三无产品”、网吧、电游室等。
加强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主动联系交警部门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打击“黑校车”、“黑出租”拦客运营,特别是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车辆运载中小学生的行为。加强对学生电动车的规范管理,杜绝学生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电动车,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电动车。
认真做好校园内部的综合治理工作,清理整治校园内的治安隐患场所和违章建筑、商业摊点等。对全县38个校安工程项目学校实行重点监控,严格实行施工区与教学区的完全隔离,保证专门人员监控施工安全。
4、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每学期进行一次校园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和各学校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和检查。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宣传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涉校涉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加强检查,排除隐患。开学前一周和期中期间,教育局机关全体人员以分片承包的形式,分成七个小组,分两次对全县七个乡镇的中小学、幼儿园和七个县直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一一列出检查项目和明细,明确检查范围、重点,对学校校舍、教学设备、消防设施、学校食堂、夏天用水、冬季取暖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学校立即组织整改。做到时时检查、处处留心,严加防范。
在食堂管理上,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统一着装。食堂的米、油、盐、肉、蔬菜等都是定点采购,严格验收、保管、索证制度。对食物、蔬菜等的清洗、烹饪等,学校有严格的操作规程、措施和食品留样、餐具消毒记录,并有专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6、拓宽法制教育渠道。为提高我县中小学生及家长的法制水平,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我们对各中小学家长学校的开办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把法制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家长学校要做到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课时安排、教师“四落实”,拓宽了法制教育的渠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