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19:39作者:王新老师
三、严格执法,加强水政水资源管理
2016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三条红线”的管理要求,严格控制用水总量过快增长、着力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大力推进取水许可、有偿使用制度的全面实施。全年在册取水许可证31册(新颁发1册)。全年征收水利规费90.9万元,其中:水资源管理费56.6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26万元。
加强水政执法和巡查工作,加强《水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执法力度,全年共开展水政巡查工作35次,办理水行政许可案件1起,发放水土保持许可证44份,发放宣传资料2600 多份、宣传画 800 余张,参与调解水事纠纷2起,办理水事违法案件1起。
在2016年的“中国水周”(3月22日~28日)和“世界水日”(3月22日)的宣传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辆十余台次,在关索、断桥、花江、永宁等地发放宣传资料250份,喷绘上墙宣传标语22条。
四、强化措施,稳步推进防汛抗旱工作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将防汛抗旱作为中心工作狠抓落实,常抓不懈。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近年来,高温干旱、洪涝水灾等极端气候频繁,为更好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对防汛抗旱的工作部署,我局班子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的要求,严格执行防汛期间班子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为加强防汛抗旱领导力量,我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单位,并于2016年4月组织召开了全县水利建设暨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在该次会议上,李志刚副县长与各乡镇乡(镇)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各乡镇防汛抗旱工作作了明确部署。同时,为提高民兵在应急抢险中的战斗力,全县民兵应急分队进行了防汛及山洪灾害训练。
(二)搞好汛前安全渡汛检查
根据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防汛办对辖区内的1座小(一)和7座小(二)型水库及9个水电站和在建工程逐个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下发整改通知,督查乡镇和有关部门及时整改。通过度汛检查和多次复查,杜绝了度汛安全隐患,很好地保护了群众的什么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