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19:39作者:李一老师
(四)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管理
我局坚持守土有责,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广电行政管理职能,强化专项治理,行业管理取得成效。
1.开展严守宣传纪律、抵制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我局成立领导小组,下发文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全县深入开展严守宣传纪律、抵制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查找问题,自查自纠,立即整改。5月份我局组成检查组,对所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了抽查,各地各单位积极落实,发现问题,清理整顿,收到了良好效果。县广播电视台撤销了低俗、涉性、虚假、夸大效果的医疗广告,调整广告时长,缩短广告时间约一个小时。黄金时段均是品牌广告。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了严守宣传纪律、抵制低俗之风的自觉性,牢牢把住了正确宣传舆论导向。
2.加强对广告播放管理。按照《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我局要求各播出机构及时调整修改广告播放内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广告播放健康有序。对涉及药品、医疗、保健品等八类电视广告进行了清理整顿。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广告播出、审查制度,强化广告播出的监管流程,完善广告发布的责任制,杜绝违法违规广告的播出。“明月之声”节目中心坚持每周二对播出节目进行听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开展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活动,在全县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了11家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xxxx县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今年以来,由县广电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文新局等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xxxx县中心城区销售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了突击查处,一共收缴了80余套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截止日前,全县共出动车辆583次,出动人员4023次,共查处非法销售点179个,收缴非法接收设施 1087 套,强制拆除非法接收设施219套,自行拆除非法接收设施1402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加强安全播出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规定》和实施细则,完善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和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安全播出例会制度,重大播出期领导带班和多人值班,确保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节假日以及其它重要播出期间,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