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19:38作者:三水老师
通过多层次交叉连续对安全隐患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全县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今年来,全县各区、各部门共组织检查组11613个,参加检查人员达73924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508905家次,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52137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796家,关闭非法违法企业62家,处罚罚款500万元。我县xxxx年收到省安委办督查整改事项95项,6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安全隐患、4项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安全隐患、15项烟花爆竹安全隐患、16项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督查安全隐患、26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督查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完成;10项水上交通安全督查隐患已整改完成9项,剩余1项内容是红树林保护区无证游船安全隐患正在整治当中; 18项消防安全隐患有6项内容已整改完成,剩余12项内容正在整改中:忠介路商业街商铺、博爱北商业街商铺、水产码头商业街商铺“三合一”老城区6项安全隐患已落实整改资金141万元,其中45万元已到位,争取12月底完成整改;龙塘镇服装加工企业6项安全隐患将在12月底完成整改。
(四)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今年来,我县各区、各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对全县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组织各类检查组6062个,出动执法人员13724人次,检查企业6832家次,纠正违章行为12674起,限期整改503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等违法行为6家,警告12家临时查封4家,取缔1家,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点25个,罚款金额共计44万元。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一是严把许可准入关口,今年以来,共受理申请41家,审批32家,不符合条件退件3件,待审6件,发放易制毒企业备案证明7份;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危化品和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平均每周安排2天时间下企业检查,重点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行为,全年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企业356家(次),发现隐患312处,已责令企业整改完毕;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第一对本县县外供货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第二联合公安、行政执法、质监、城管和工商等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重点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今年共出动检查和巡查人员1612人(次),取缔非法销售点356个,没收一批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制止危险燃放行为563次。第三为加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我局提前谋划,下达相关通知进行规范,对每一环节提出来要求,实施挂牌零售经营。三是抓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三级达标评审工作;四是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第一组织两期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冷库操作车间全体工人安全知识培训班,聘请专家教授讲授冷库安全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第二组织专家对24家企业逐一进行诊断,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企业,要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整改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使涉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