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19:13作者:李一老师
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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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新的进步
1.落实社区“三有一化”建设任务。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县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办发〔2015〕13号),全面落实“三有一化”建设要求,初步实现社区机构人员、工作场所、经费保障“三落实”。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协调县、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加大社区用房建设力度,采用多种方式,逐步达到每个社区用房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标准;统筹解决社区办公和活动经费,基本确立县、区财政投入为主的社区经费保障机制。
2.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充分吸取滨海和万福两个深度试点社区试点经验,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运行规范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不断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力争,全面完成全县社区网格化管理,初步实现“全县普及、统一平台、人网整合、服务完善”目标。
3.构建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积极整合信息化资源,初步建成覆盖县区或更大范围的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在集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方面取得进展,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从而为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经验。
(三)增强社会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1.加快发展社会养老事业
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勇于创新,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初步形成一条政府与县场,县政府与社会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新路,让全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1)推进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制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资金扶持办法,提高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鼓励和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2)培育和发展社区老年协会组织。按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抓好我县的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在社会服务和管理中的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基层老年协会工作考核与评估办法》等重要文件,为做好我县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我县拟在龙华、美兰、秀英、琼山区分别成立1-2个基层老年协会先行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逐步向全县推广。
(3)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一是重点抓好云龙镇和演丰镇的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为向其他中心镇推广做好充分准备。二是扩大社区居家养老呼叫求助服务信息中心辐射范围。,我县拟向含计划单列镇云龙、演丰在内的特困老年人发放老年人专用手机1000部,扩大居家养老受惠面。逐步推进老年人专用手机县场化,向全县有居家养老信息服务需求、有经济能力的老年人提供有偿服务。
(4)抓紧开工建设一批养老设施项目。重点继续抓好美兰区龙岐社区、龙华区滨濂社区、秀英区xxxx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指导工作,力争上半年能投入使用并正式运营。对已建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做好提供老年人休闲娱乐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等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5)深入贯彻实施《老年法》,抓好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完善地名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地名信息电子政务和公众服务的能力。积极稳妥做好地名标志设置试点工作,完成美兰区城区和四个区镇墟的地名标志设置任务。推进县、镇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2)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力度,切实做好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救助服务。
(3)规范婚姻收养登记。推进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4)深化殡葬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落实完善困难群众丧葬费减免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满足农村群众的需求。
(四)加强军地融合式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
1.加强拥军优抚褒扬工作。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各项待遇落实,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政策。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途径,推进“双拥”活动深入开展,争创八连冠双拥模范城。
2.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及零散烈士墓保护维修改造工程。指导建立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启用烈士纪念物管理所新办公楼。
3.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务
完成2016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同时积极引导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扎实做好退役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提高涉军维稳预先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
(五)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不断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
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进一步加大发展社会组织力度,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改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加大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推进搬迁县殡仪馆建设,把县殡仪馆搬迁建设列为县政府预备建设项目之一。继续推进县储备仓库建设,争取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继续推进红明农场敬老院建设,力争底前交付使用;把桂林洋敬老院建设列为建设项目;投入建设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政基层行风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修改和完善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民政资金的使用效能和社会效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民政干部整体素质,为新时期民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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