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20:17作者:李一老师
五、完善制度,治建并举
1、创建“民主法治村”,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街道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亲自抓,司法所长具体抓,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以村务财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建立“一章六制”,抓好各村“四民主、两公开”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以完善制度为基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街道将重大事项、财务、项目招投标、招待费用、民政、计生、社会事务等情况每月予以公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廉政责任制等制度。由于保证了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从而将深入基层、面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
“六五”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已经过去一半,回顾二年来的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努力,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如何使普法工作在群众中普及,深入、全面提高方面确实难度较大,也没有一个较好的方法,尤其在农村要做到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教育内容落实,按要求达到教育面,确是一个问题。二是领导干部学法的监管问题,由谁来监督管理也是一个问题。三是社会闲散青少年和外来人员落实普法教育的问题,也没有一个切实有效的措施。四是普法宣传教育中的师资队伍缺乏等等,这些问题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研讨和改进。以上种种不足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力求在“六五”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后半期的工作中取得好的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