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7 21:55作者:李天扬老师
3.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管护安全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为做到防范于未然。林业局要求各个管护站必须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汛工具和防护用具,天保办每个季度都要深入各管护站(点),对不同时期的安全重点进行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其专人负责、限期整改。从而增强管护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对林区的生产施工单位,要求管护站务必与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从而确保林区安全。
(八)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
1.强化和完善林木采伐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认真执行“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荥经县林业局关于加强人工商品林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合理有序利用森林资源,严格按照“十二五”年采伐限额,凭证采伐,严禁超限额采伐。
在采伐限额分配方面,根据可采资源情况和森林经营的需要,确定轻重缓急的安排顺序,优先解决农户灾后重建生产、生活用材,同时充分考虑造林大户的利益,实行采伐指标公示制,确保林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公平享有采伐权。2013年我县的年采伐限额为154816立方米。全年共下达各乡镇和林企单位采伐限额共计129200立方米,下达灾“4.20”芦山地震受害林木清理和灾后恢复重建采伐用材35575立方米。2013年完成商品林采伐蓄积820914.314立方米,完成受害林木清理和灾后重建用材采伐蓄617.32立方米。2014年我县的年采伐限额为154816立方米。全年共下达各乡镇和林企单位采伐限额共计110830立方米。2014年截止8月底年完成商品林采伐蓄积41140.717立方米,完成受害林木清理和灾后恢复重建用材采伐蓄2532.552立方米。
严格采伐审核程序。成片采伐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前,必须要请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进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申请采伐林木的集体(个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采伐林木申请,并出具林权证原件,采伐林木申请书的内容包括采伐目的、采伐地点、需采伐面积、蓄积、株数、出材量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县政务中心林业窗口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办证条件的签字呈报分管局领导或局长审核,分管局领导或局长批准后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落实一个伐块(小班)办理1张采伐证制度;在当年11月1日以后停止办理申请采伐量大于300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12月20日以后停止当年的木材采伐办证的办理。采伐前,应就采伐许可证上的伐块地点、面积、蓄积、时间和举报电话向社会公示,让社会各界知晓林木采伐政策,增加林木采伐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