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6 11:09作者:才子老师
(四)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贯彻落实“最严20条”,通过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夜间环境执法“零点行动”,着力查处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特别是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增强执法威慑力。
二是确保完成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年度任务。严格时间节点,严格整治标准,强力推进拟保留企业的原地整治提升。积极培育整治提升的示范企业,探索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整治提升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长效管理。
三是做好环境应急和信访处置保障。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妥善处置各项突发环境事件,加强沿江沿河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环境风险排查,开展市县两级应急联动检验性演习工作。组织开展局领导接下访活动,推动重点、难点环境信访的解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信访受理质量,对影响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四是做好固废处置和辐射监管。逐步建立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固废环境风险源排查。推行危废污泥刷卡转运工作和危废处置费用统一结算制度,继续探索生活垃圾飞灰处置和土壤修复等新方法。推进辐射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源头控制,保障杭州市辐射环境保持安全平稳态势。
(五)继续加大总量减排力度
一是确保完成2016年减排目标。组织半年度核查工作,加强联合督查,督促加快减排项目实施。加快实施脱硝工程,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二是推动排污权交易市场化制度化。加快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配额分配工作,推进总量激励和基本帐户制度的实施,积极探索有偿取得的排污权抵押融资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和管理。
三是完成国、省控重点企业刷卡排污试点。加强刷卡排污工作督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四是积极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做好2014年综合奖励资金的预拨申请,细化综合示范项目,并通过督查机制大力推动后进项目。
(六)继续加大能力建设力度
一是稳步推进审改工作,做好提能增效。继续做好审批职能集中工作,推进行政审批职能优化,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
二是加快以全市统一的环保数据中心、杭州环保私有云、环保业务管理“一张图”模式为内涵的智慧环保建设。加快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