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6:19作者:李天扬老师
4、认真开展“无职党员为民实践活动”。一是实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要根据党员各自的特长和条件择优配岗,做到一个党员一个岗位,一个党员一份责。二是开展“一个党员掌握一门技术、办一件实事、联系一户贫困户、提一条合理化建议”的主题实践活动。三是实施“双带双培”活动,将党员和致富带头人融为一体,产生能人效应扩大到能支部效应,真正使党员干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关心离退休老党员的生活,认真开展“退休党员,永不退休”的活动,激发老党员同志的热情,为党的事业发挥余热。
5、加强党员教育,加大党费收缴工作力度。一是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认识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在年初,根据上级党费收缴标准,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标准进行党费收缴概算,在收缴过程中严格按标准收缴。二是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要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按时发放流动党员证,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动向,使流动党员的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6、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一是在党员发展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重点在青年农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及大中专毕业生中发展党员,积极培养和吸收其中的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改善党员队伍的分布结构。二是疏通“出口”畅通,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对长期不参加党的活动、不发挥作用、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给予谈话,并作组织处理,对那些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要进行说服教育,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尤其是要对“三不”党员进行严肃处理,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