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6:17作者:王新老师
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各项公安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公安机关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公安队伍是以党员民警为主体的纪律部队,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对党绝对忠诚。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前提,是构建警民和谐关系的基础,也是新时期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公安基层组织在基层党建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之处。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干事有激情、做事高标准、遇事敢担当、处事能坚韧”的公安精兵党员队伍,谈一点浅显的认识。
一、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思想教育及认识度有待提升。基层党组织实行双重工作机制,但由于基层派出所日常公安业务复杂繁重,面对绩效考核的巨大压力,从所领导到基层民警相较而言更加重视日常公安业务工作,党务工作已从中心位置偏移,成为业务工作的附加,党建工作被当做口可有可无或是附加性的工作。党组织活动不能开辟出专门的时间进行,或与日常工作的会议混同进行的情况。基层民警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对参加党组织活动和党的理论知识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大多数没有时间开展学习,有时有时间也静不下心来学习,产生了“重业务、轻思想”的不良倾向。由于缺乏时间进行党组织活动,所以基层党员民警之间缺乏对党的思想认识方面的交流,对党的政策、路线、方针等方面的认识不能与时俱进。
二是队伍思想状况不够稳定,党员身份淡漠化。当前社会价值观多变,各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造成了人们的信仰危机,部分党员民警也在潜移默化中淡漠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思想上有了变化。党支部平常开展工作较少地把党员民警的作用同其党员身份相联系,加之支部组织生活方式乏味、思想教育手段乏力,有的党员渐渐失去了作为党员民警的特殊使命感和自豪感,对党组织失去信任、产生了疏离感,甚至不愿意显示自己的党员身份,这就导致其直接丧失了党员的内在精神动力和外在自觉行动,其危害结果是丧失了党员主体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性。同时一些党员主体意识不强,缺乏对自身的约束,放松自我要求,安于现状,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弱化,缺乏敬业精神,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工作积极性看不出来,关键时刻站不出来,危险时候豁不出来,党员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渐渐变得淡薄,党员的旗帜引领作用得不到明显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