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1:40作者:王华老师
四、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出重要部署,2016年底,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了对反腐败的顶层设计,我们要结合医院的工作实际,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院务公开、科务公开制度,让干部职工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特别是要把医疗服务收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明明白白地向社会和群众公示。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五、加强领导,自觉履行责任
院党委支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委的主体责任、人事、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各支部、各科室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形成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在我们医院,院党委和院委班子是主体,承担着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我是第一责任人,院“两委”班子是主要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在管好自己、当好表率的同时,对分工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要多研究、多深入,要细问常查,常督导、常指导,不留空白带,不做甩手掌柜,自觉种好“责任田”,当好领头羊。
二是落实好监督责任。医院监察监督要真正履行监督的职责,要深入研究,定期向院党委提出建议意见。主动协助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医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和收受“红包”、“回扣”问题。全院上下要自觉主动地接受上级单位、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自觉整改存在问题。
三是要落实好部门纠风工作责任。各支部、各科室负责人是党风、行风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要把行风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各支部、各科室要确保行风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干,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履行职责,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全面强化各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