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1:36作者:李天扬老师
6、组织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当好忠诚卫士”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活动:一是学习胡锦涛、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保持队伍的纯洁性;二是重申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纪律;三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和核心价值观的大讨论。
7、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组织党员干部结合思想、学习、工作实际,带头撰写学习《廉政准则》等法规理论研讨和体会文章,深化学习成果。各县属单位、学校要开辟宣传专栏,张贴学习体会,形成舆论氛围。
8、举办一次廉政知识抢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一次有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廉政知识抢答赛,寓教于乐,以赛促教,形成合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建设。
9、举办一次校长演讲比赛。为进一步增加校长之间相互交流的机会,强化校长的廉政意识,提升校长的勤政水平,在全县举办一次小学校长演讲比赛,比赛主题为“小学校长心声——讲述我自己的治校故事”,要求校长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说出校长治校的感人故事。
10、组织一次读书修身活动。在全县教职工中开展以“读书明理”为重点的读书修身活动,以读书沙龙的的形式,邀请名家点拨,进行现场交流,积极推进“书香校园”的建设,促进教师成为有人文情怀、有教育理想、有人生思辨的学者型教师。
四、活动安排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为3月23日——4月23日。
学习宣传阶段:3月23日至3月31日为学习宣传阶段。建立活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主题教育活动规定的学习内容。
教育实施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为教育实施阶段。按照活动要求,制定对照检查整改和抓落实措施,认真完成好“规定动作”,组织开展好“自选动作”,扎实推进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总结检查阶段:4月16日至4月23日为总结检查阶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作法,提炼经验,及时写出总结报告,于4月19日上报教育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将于4月20日到4月22日组织对各县属学校、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3日下发检查通报,并限期整改。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县属单位、中小学校要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常议常抓。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