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7:41作者:三水老师
2、将其安排在教科研第一线的重要岗位,明确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
3、优先安排参加县内外学术会议。有组织、有计划地把他们派到校外、县外或市外考察、进修、讲学,提高其水平,扩大其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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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就必须建设好一支业务过硬,观念全新的学科带头人队伍。依据《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要求,结合我校教师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如下:
一、校级学科带头人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
2、具有合格学历和副高以上职称,任教履行职责2年以上。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年度考核均为"良好"以上。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的管理工作。
4、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和奉献精神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了显著的教育实绩。
5、近二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量饱满。有较高的学科教学理论,形成独特的学科教学风格、特色。
6、教育观念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过程中能结合本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科学合理,教学能力与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
7、关注本学科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教研和科研能力,能较好的指导本学科的教研工作。
8、近二年来,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课题研究(应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课题申报或结题报告的执笔者)或产品研究项目,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或投入生产取得社会效益。
9、近二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含教育年会)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 1篇。
二、校级学科带头人的申报与评审
由各系严格按照条件推荐,申请人所在系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校学术委员会对其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对确认的学科带头人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个月,如无异议,正式公布入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