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7 17:26作者:李一老师
3、学生书面(含Email)汇报:所有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向实习指导教师分别在20XX年1月15 日前和20XX年3月1日前做二次书面(含Email)汇报;并由实习指导教师留存,作为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4、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必须在实习的最后两周内写好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运用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结合在实习单位实习的实际情况撰写。可以就3至4个在实习过程中体会深刻,或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问题进行论述,也可以就此谈自己的体会和看法。实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
5、学生实习鉴定: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填写好《毕业实习鉴定表》中“毕业生实习自我鉴定”栏目,并要请实习单位领导或实习指导者在《毕业实习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及鉴定,并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后带回。
6、学生可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参与了与专业有关的调研、策划、谈判、论证,在征得实习单位的同意后,可以将为所在单位撰写的各种策划书、市场调查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谈判纪要等有关文字材料作为实习报告的附件交回学院;如果涉及实习单位的商业秘密,可以复印其封面、目录等部分内容,并让实习单位出示你参与该项目的证明(须有单位公章、日期、实习单位领导签字)。上述材料与实习报告一起,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7、成绩评定: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必须上交周小结8份、《实习报告》、《毕业实习鉴定表》。专业方向负责人在4月1日—4月12日内,组织有关教师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等五档,做好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优秀、不及格者将严格审查。
六、工作总结
实习工作结束后,各专业方向负责人应对本专业方向学生的毕业实习做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学院领导小组在4月20日左右召集各小组做总结,最后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存档并召开总结大会。
七、毕业实习注意事项
1、参加分散实习的同学必须把《毕业实习管理委托书》交给所在实习单位的领导或指导者。
2、实习学生到实习单位开始实习后,应及时请实习单位填写《实习单位回函》。《实习单位回函》务必在20XX年1月5日以前(以投递时邮戳日期为准)寄给本班班主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xx大学融智学院(邮编:400067)。不按时寄回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计。
3、每位同学必须认真阅读所在专业方向的《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领会其精神,按要求进行实习;并将《毕业实习大纲》交给所在实习单位的领导或指导者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