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7:4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严格人事纪律,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深入开展南充拉票贿选案“五个一”专题教育活动,深刻吸取教训。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干部提拔任用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严格执行“一评议、两公示、两核查”制度,把从严要求贯穿到选人用人全过程,防止出现“带病提拔”。今年来,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委“1+5”文件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等程序,向市委推荐了1名市管干部、2名市管副职后备干部人选,选派1名处级干部到郫县红光镇挂职副书记。同时,市民宗局党组制定并印发了《市民宗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审核完成我局管理的处级及以下的公务员档案32份,协助市委组织部审核市管干部档案7份,全面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现“源头治理”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成都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成都2013-2017年实施意见》、廉洁成都“五大体系”和“五大建设”,以系统的思维、统筹的理念、改革的手段和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市民宗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市民宗局201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廉洁成都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的惩防体系。
(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修订了《市民宗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工作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工作,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组议决原则,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决策回避等制度,强化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结合成都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成都市民宗局工作人员与民族宗教界交往行为规范》、《成都市民宗局涉及群众利益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法(修改稿)》,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进一步规范涉及民族宗教领域事关群众利益事项的风险评估和预防处置,切实加强矛盾源头防范和化解等工作。
(二)积极开展成都市宗教界“廉洁宗教团体、廉洁宗教场所”创建活动。为深入推进成都廉洁社会单元试点工作,市民宗局制定了《成都市宗教界“廉洁宗教团体、廉洁宗教场所”创建活动方案》,在宗教界开展廉洁建设试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田野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召开座谈会并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和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活动,在青羊宫召开了创建“廉洁宗教团体、廉洁宗教场所”倡议活动大会,向全市宗教界发出了创建活动倡议书,引导各宗教团体进一步制定了行为规范,加强宗教教职人员作风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宗教团体、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服务的能力,树立了成都宗教界的良好形象。同时,专题开展宗教团体和场所财务检查工作,市民宗局委托四川君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2015年财务进行检查和审计,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单位财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账单不够规范、报账凭证签批手续不全等情况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对个别宗教场所不规范人员使用问题进行了整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