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6:46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是坚定不移地执行机关人员“只减不增”政策。切实扭转人员从县域向城区、从一线向机关、从前台向后台的“逆向流动”,力争在2015年底前将全市机关人员占比压降到37%以下。在此前提下,考虑各行实际,明确具体的标准和条件,满足一级支行机关确有需要的增人需求。三是进一步规范定向招聘人员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各行严格将定向招聘到县域的大学生安排县域机构工作,将定向招聘到柜员岗位的大学生安排柜员岗位工作。市行将组织定向招聘人员用工规范性专项检查,对以交流、借调等方式随意变换定向招聘人员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活化岗位功能,加快人才发展。深入分析岗位落地后的运行情况,研究制定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岗位体系,强化岗位激励,规范岗位运行,搭建好员工职业发展的“双通道”,让优秀人才在竞争中成长,凭业绩晋升。继续实施向基层倾斜的岗位管理政策,督导各行抓好《关于完善基层行岗位体系和员工晋升发展机制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指导支行做好高级专员岗位设置和择优选聘工作,以基层行高级客户经理和营业网点高等级柜员聘任为重点,有序推进高级人力资源管理、高级财会管理等其他岗位的选聘工作。
(四)强化基础管理,依法合规用工。综合考虑经济新常态、互联网金融和经营转型等因素,严控人员总量增长,通过强化人力资源管理,盘活用好现有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掘人力资源潜力。完善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用工管理机制,激发员工队伍活力,督导各支行落实好考勤和医疗期管理相关规定和试用期考核的有关办法,规范员工的职业行为;引导各行树立依法合规的用工理念,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按照省行2015年劳务派遣转签劳动合同的有关政策,积极开展业务岗位派遣用工转签劳动合同工作;研究做好劳务派遣转签员工、定向招聘柜员与校园招聘员工的管理衔接,促进员工队伍的稳定;在此基础上,稳妥推进派遣协议到期的非“三性”岗位劳务派遣用工退出主营业务岗位工作。
(五)优化薪酬机制,提升配置效率。
一是坚持激励价值创造,合理配置薪酬资源。在工资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从结构上调整优化工资总额配置,持续加大与综合考评效益工资的挂钩力度,突出综合考评在全行加快业务发展、引导经营转型中的“指挥棒”作用。调整整合全行战略激励工资项目,合理配置中间业务、产品计价和其他专项奖励的额度,集中工资资源,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业务、重点产品的激励,进一步强化战略激励工资的激励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