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5:08作者:李一老师
(二)对照检查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一是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结合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总体要求,认真查找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党员权益,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六个基本条件,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搞好“六查六看”,即:查思想,看理想信念树立的牢不牢;查纪律,看政治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查作风,看“八项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庸懒散软奢”等不良风气;查业绩,看是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履职尽责,治庸提效;查服务,看是否服务发展、改善民生;查廉洁,看是否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是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查找自己在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照剖析,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分别撰写一份党性分析报告,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落实整改措施阶段(4月16日—4月30日)要将整改措施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对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庸懒散软奢”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落实党章、维护党章的长效机制,以此教育和引导我局党员干部争做勤奋学习、爱岗敬业的模范,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集中教育活动成果,为建设幸福文明一流城市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高度重视。要切实提高认识,保证每名党员人手一册《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集中教育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按照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支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扎扎实实地抓好集中教育活动。
(三)加强考核。局党支部将把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办公室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注重总结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信息报送实效和质量。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局党支部集中教育领导小组要进行书面总结,将书面总结材料于5月4日前报区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