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3:55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3)
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根据省、市文明办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安队伍建设为抓手,坚持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常态创建,坚持巩固提高、眼神辐射、示范带动,不断深化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群众性文体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和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公安业务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名山秀水、名城宜居、民富市强、民和政通”的“实力池州、活力池州、魅力池州、和谐池州”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群众,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群众性文体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全市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市局机关在确保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刻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弘扬安徽公安精神,以“爱国守法”为主题,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建设月”道德实践活动。
2、强化全局民警文明教育。一是持续推进“道德讲堂”为主要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二是积极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交通出行”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三是以窗口服务部门为重点,强化优质服务,推动服务礼仪、服务标准升级,促进公安服务便民化。四是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安部门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
3、深化典型选树,示范引领活动。在全局范围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结合“4+1”岗位争先活动,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之心”、“严格公正执法之星”等先进典型系列选树活动。用先进事迹感染人、教育人、影响人,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树立正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