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3:54作者:王新老师
8.校园基础设施完善提升行动。完善照明、排水、路牌、座椅、宣传栏等公共设施,及时维护剑桥、办公楼周边水域木板道和护栏、道路两侧损坏的果皮箱和垃圾桶等,达到外观整洁,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解决车道、人行道无端被侵占、被毁坏现象,确保道路平整通畅。责任单位:后期管理处。
9.开展节能环保教育和勤俭节约活动。大力开展节能环保教育活动,继续推进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进一步完善节水、节电、节约原材料等规章制度;弘扬沂蒙精神,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活动,开展“不剩菜、不剩饭”文明餐桌行动,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10.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结合红色育人工程和国际视野培育工程实践,围绕“三三三六”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广大教职工、学生的业余课外生活。责任单位:宣传部、各部门、各单位。
11.参与帮扶共建、城乡文明牵手共建活动。继续发挥我校科技文化优势,开展组织科技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一步完善城乡共建活动方案,做好我校“第一书记”帮扶村和城乡共建帮扶村的科技帮扶活动。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
12.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宿舍”、“文明家庭”、“文明就餐”、“文明交往”等主题内容的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礼仪知识的普及,对师生进行文明礼仪知识的教育培训;治理乱圈乱占、乱栽乱种、乱养乱放现象,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完善休闲娱乐设施,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培育先进典型,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工会、后勤管理处、各学院等。
三、搞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
做好20XX年度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相关工作。组织志愿者进网格,协助社区做好环境卫生的整治、调查问卷的填写、创城档案的整理等工作;做好所包路段文明出行等志愿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委。
四、启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指标要求,启动全国文明单位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认真学习“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对创建任务进行科学分解,抓好项目落实和督查,加强创建档案的整理工作,调动全校师生积极性,共同参与到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中。责任单位:宣传部、各部门、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