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4:45作者:李天扬老师
1.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照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和崇明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6-2020年)要求,围绕六大专项行动,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卫生条件为切入点,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细化,利用卫生创建、爱国卫生月、清洁城市活动等载体,完善问题发现和整改机制,聚焦难点加大背街小巷城中村(结合部)、农贸市场及周边、旧式居住区和农村环境等重点部位的整治力度。继续推进农村户厕补缺工作,巩固农村改厕成果。主动协调县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城乡第一线,找问题、找差距,不断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和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2.强化国家卫生镇综合管理。加强对卫生创建巩固工作的日常管理。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完成3个复审国家卫生镇和13新创国家卫生镇的培育、指导、监督和审核推荐工作,强化问题主导方法,妥善解决社会卫生顽症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每月15日环境清洁日,集中力量在全县开展大扫除、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
3.开展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控。完善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制定科学防控方案,发挥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工作优势,早动手、广动员、高标准、严要求地治理卫生环境,清除蚊蝇、鼠孳生环境。健全全县防控工作网络,以国家卫生镇创建为契机,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病媒生物防控工作,探索公共区域市场化服务模式。组织开展以集贸市场为核心的病媒重点防控区域试点建设,推进病媒生物防制达标集贸市场和达标小区的创建和巩固,完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专业化程度和工作效果。继续开展老式居住区公益灭蟑服务。着力推动农村灭鼠达标示范村的创建。
4.坚持血吸虫病防治巩固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上海市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复核的工作建议,持续开展春季查螺和外来人口查病工作,进一步控制残存钉螺。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巩固本县消除血吸虫病工作成果。完善血防联控联防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上海市巩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中长期规划(2016-2025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