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0 13:18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不称职”的思想,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中心,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发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执行省委、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党组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责任。党组书记、局长负首责、总责,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约谈班子成员;班子其它成员既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又要协助书记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党组每半年要向州委、州纪委报告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一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组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和干部培训计划。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宣传教育任务。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确立以廉为荣,为贪以耻的价值追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教育,认真开展好警示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名利观。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并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报告,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禁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违规违法问题。以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带动和统筹推进政务等各类公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办法,党政领导干部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述廉,不得以述职代替述廉。严格执行县处级(不含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并于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制度。四是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办理信访件、信访案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对管辖范围内的违纪线索及时研究初核,不压案、不瞒案。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