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0 13:17作者:李一老师
4、提高危重孕产妇评审质量。各级助产机构要严格按照长卫函〔2013〕119号长沙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妇社处关于印发《湖南省危重孕产妇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流程进行危重孕产妇评审,每季度一次,及时向区妇幼所上报评审资料,区级评审每年2次,并提出整改意见。
5、继续巩固产科建设成果。一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长沙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严格掌握高危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制度,严禁截留高危。二是积极促进自然分娩,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降低首次剖宫产率。开展促进自然分娩的孕期健康教育与业务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严格执行《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的通知》精神,全区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下,建立助产服务机构剖宫产率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各级医疗保健单位继续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长卫[2013]141号文件精神,要求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印章和空白证书分开保管,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写规范,存根及时归档。争取当年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平均签发率达90%以上,废证率不超过1%。每年一月十日前上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区妇幼所每季度将组织产科质量督导,3月和7月区妇幼所将组织爱婴医院督导。
(二)提高素质,推进妇女保健规范建设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坚持妇幼卫生基层指导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度、“以评代培”制度、督导督查制度、例会制度、通报制度。
2、加大培训力度。一是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3月份组织举办区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培训会、4月份组织母婴保健从业人员培训班。5月份对全区妇幼专干进行全员培训,组织全区11家助产机构进行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二是“以查促改”,开展机构交叉检查,经验交流,相互促进:三是“以评代培”,区妇幼每半年组织一次危重孕产妇评审会议,首先由发生危重孕产妇的医院妇产科主任介绍病例抢救过程、原因分析,总结经验与教训,然后由市区专家讲评,举一反三找差距,使评审会议实际成为适宜技术培训会。
(三)落实政策,实施妇幼卫生重大项目
1、开展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5-6月做好东山、黎托街道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及时将可疑阳性病人进行转诊及确诊。对发现的阳性病例实行专人管理、追访,落实有效的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