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0 13:13作者:王新老师
范文一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文件精神和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审计工作的实际,2015年下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深化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强化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的六条禁令、孝感市委的75条规定和我市出台的关于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审计转型升级,为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一)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1、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审计项目和专项资金调查项目的安排,加强对我市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贸易等审计,及时揭示审计中反映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加强对民生及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审计监督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今年各项民生工程项目的安排,开展审计监督,着力揭示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以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严重影响群众利益及违规违纪方面的问题,最大限度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二)围绕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围绕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以及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民主决策、科学理财以及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的控制预警和约束作用。开展审计监督,为市委、市政府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加强监督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发挥审计机关在反腐中的地位和作用。
结合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安排,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审计监督,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揭示和查处建设领域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加强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