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9 10:39作者:三水老师
(二)落实“一岗双责”。分管局领导半年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内适时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分析,并向党组汇报。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三)加强干部选拨任用的管理。进一步创新干部交流、轮岗、选拔任用等措施,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组意见、党组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四)深化作风建设。局领导和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服务单位和基层一线,实地了解企业需求和困难;推行党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五)开展日常教育。以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宣传橱窗、电子屏、互联网等为载体,多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做好有关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提醒、教育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局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局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科室(单位)同志,每半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做好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六)强化常态监督。建立并实行实行约谈制度,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多、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科室(单位),局党组书记会同纪检组约谈分管局领导和科室(单位)负责人,并责令整改到位。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
(七)完善内控机制。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环保七大权力(行政审批、行政评审、行政执法、环境监测、环保资金分配、物资设备采购、干部人事)的监管;围绕专项资金安排、大额资金支付、行政处罚、政府采购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对可能引起风险的关键环节设置风险控制点,完善制度,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八)推进源头防腐。对环评审批、项目资金分配、执法监察、监测服务、排污收费等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岗位,要加强内控和防范,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不出问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管督导,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徇私情;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查处分离,严格贯彻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确保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正确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牢固树立尽职免责、纠错免罪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