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2 20:29作者:李一老师
(三)措施到位,效果明显。在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工作中,我局各部门都以紧迫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落实整治活动的各项任务。
一是迅速行动,落实责任。我局动员会以后,全局干部职工迅速投身于整治活动,局机关和各环卫队在局党总支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我局制定的方案所规定的整治内容和时间节点,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开展整治活动以来,我局共组织市容环境卫生检查5次,通报5次,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认真排查,逐项整改。我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敢于正视问题,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同时深入到服务对象中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我局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和结症,并迅速拿出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对26种行为说“不”,坚决做到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不走过场。对群众反映的以及行政服务存在的问题,能做到的,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
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义务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认真履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带头深入各队、所、场调查研究,了解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理等工作情况,解决了基层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带头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严禁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公务接待做到不上野味、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截止2013年5月份,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接待支出89101元、公务用车支出48086.52元,比去年度同期分别下降了0%、400%、161%。
四是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是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根本所在。在整治工作中,我局各科室和个环卫队继续健全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努力做到规范行政行为,在促进政务提质提效上下功夫;加强绩效考核,在严格落实行政问责上下功夫;完善考评机制,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上下功夫,着力解决行政执法和服务群众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我局还在在办事程序、管理权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方面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防范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执行《儋州市环卫局机关考勤制度》和《儋州市环卫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登记制度,2013年1-6月份,局机关考勤天数共126天,迟到早退0人次,事假20人次,累加57天,中途申请离岗20人次,擅自离岗0人次。2013年4月23日上午,我局在执行内部考勤纪律检查时,发现第三环卫队市容执法人员王有宝同志无故脱岗,违反了《儋州市环卫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市容监察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脱岗,无故旷工。一经发现,调整到一线工作岗位”的规定。经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王有宝同志通报批评,调整到一线工作岗位一个月(跟车收垃圾),并向局作出书面检讨。通过通报检查,干部职工遵守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的态度有所转变,逐步地提升了环卫队伍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