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2 20:26作者:李一老师
5、市权及区权下放还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对进驻服务大厅的市权承接项目办件量统计分析研判,可以发现,真正具有一定办件量的事项,大部分还是区县原有的事项(此次下放的事项与区县原有事项有一定的重合),完全属于新下放事项同时又有一定办件量的很少。绝大多数的行政处罚类权力事项没有真正开展,这些事项原先在市级部门时,也绝大多数不使用(如市住建委、市爱卫办、市人防办的下放事项)。区权向街道进一步下放还存在一定困难。由于主体资格、人员渠道、经费渠道、办公条件、执法人员专业水平等诸多方面因素制约,区级行政权力向街道下放存在着不小的困难。目前具备下放条件的区权事项,除了转内部流程的外,多数只能实现部分流程代办代行,如:部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可由街道办事处代行受理申报材料、形式要件初审、反馈结果材料等流程,行政许可、审核批准权限仍由放权部门掌握;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可由街道办事处代行受理举报投诉、配合调查取证、送达处罚文书等流程,立案审批、行政处罚权限仍由放权部门掌握。这种方式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下放。
6、“363”考核和“12345”考核矛盾交织。“363”工作(动迁拆违、治乱整破)量大面广,矛盾尖锐,特别是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工作愈发艰难,而市里的考核评比紧锣密鼓,问责压力巨大。“12345”考核评价则以百姓的“满意度”为基准,而“12345”的投诉恰恰又有相当比例来自于反对拆迁、抵制拆迁。两种工作在某些方面互为矛盾,造成基层干部“里外不是人”,颇有怨言。如何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诉求,实现城市品位提升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之间的有机协调,有待于顶层设计的创新和探索。
四、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在城市管理、动迁拆违、环境保护、劳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能,增强街道综合执法力量,坚决落实监管责任,把该管的事情管起来,管出成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该硬的硬起来,真正落实“法治”精神。
2、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坚决克服行政执法中相互推诿的“顽症”,督促各部门主动靠前一步,承担应有的责任。对在事情面前躲,矛盾面前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
3、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用法律说话、用证据说话。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执法随意性。尤其是有一线执法任务的重点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流程和表单证书等基本执法规范。